目 錄 1. 總則 2. 容器的配管 附圖一 立式容器管道布置示意 附圖二 臥式槽的管口布置示意 附圖三 臥式容器的操作平臺布置示意 附圖五 臥式容器操作平臺和管道布置示意 附圖六 臥式槽的管道布置示意 附圖七 臥式槽聯(lián)合操作平臺示意
1. 總 則 1.0.1 本規(guī)定適用于石油化工生產裝置內的容器配管設計。 1.0.2 本規(guī)定不適用裝置外罐區(qū)的配管。 1.0.3 本規(guī)定與中國石化集團公司的相關標準規(guī)范有矛盾時,按集團公司的標準規(guī)范執(zhí)行。 1.0.4 引進裝置或與國外公司合作設計時,可不執(zhí)行本規(guī)定,而按外國公司規(guī)定進行設計。 2. 容器的配管 2.0.1 立式和臥式容器上的管道設計,通常將容器周圍劃分為操作區(qū)和配管區(qū)。配管區(qū)一般位于管廊或管道連接較多的相關設備的一側,操作區(qū)一般位于操作、維修通道一側。平臺、人孔、液面計、壓力計、溫度計、梯子和供檢修用的吊柱布置在檢修區(qū),而管道布置在配管區(qū)如附圖一、二所示。 2.0.2 管口布置規(guī)定如下: 2.0.2.1 立式容器的管口布置 (1)人孔--容器的上人孔可設在頂部,下人孔可設在罐下端側面,且兩個人孔宜對稱布置,以利檢修時通風換氣,常壓罐的上人孔也可以和泄壓人孔合并。 (2)進出物料管口--進料口可設在罐頂部或上端側面,出料口一般設在罐底都或下端側面,進出料管口不宜布置在同一方向上。若設視鏡,視鏡口的方位應靠近進料管口,以利觀察進料情況。 (3)放空放凈管口--放空口應設在罐頂最高點,放凈口設在罐底部或出料管道上,對平底立式罐,放凈管應從底部集液坑上引出。 (4)安全閥或呼吸閥管口--安全閥或呼吸閥管口應布置在罐頂檢修區(qū)一側,靠近平臺。 (5)充氮管口--為使氮氣分布均勻和防止在泄放時氮氣走短路,其管口應布置在罐頂部遠離安全閥或放空管口的位置。 (6)溫度計管口--布置在罐殼體下端靠操作區(qū)域一側,并要方便接近和觀察。 (7)壓力計管口--布置在罐的頂部氣相空間靠操作區(qū)域一側,并要方便接近和觀察。 (8)液面計和高低液位報警器--液面計的布置與選用的儀表類型有關,其上管口可設在罐頂部或殼體上端側面。下管口設在殼體下端,且應布置在操作區(qū)方便觀察的位置。 2.0.2.2 臥式槽的管口布置 (1)人孔--設在地面或平臺上容易操作的地方,上人孔設在槽的頂部靠近中間位置,下人孔可設在端部封頭上或槽體側面,兩人孔應離得盡可能遠一些。 (2)進出料管口--進出料管口之間應離得遠一些,進口可設在槽一端頂部,而出口則設在槽的另一端的下部。進口也可設在槽另一端下部,若要求介質流動和分布較均勻時,應在進口端設置擋板。 (3)放空放凈管口--放空管口設在槽頂部,也可設在槽頂部人孔蓋上,放凈口設在槽底部遠離出料管口的一端,若臥式槽底部設有集液室時,放凈口應設在集液室底部。 (4)安全閥管口--設在槽頂部離進料口遠一些,并靠近火炬干管或泄壓干管一側。 (5)溫度計管口--可設在封頭下部或側下部。 (6)壓力計管口--設在槽頂部靠近安全閥一側,當手動放空時可以方便觀看壓力變化。 (7)液面計和液面控制器管口——液面計可設在槽體中間部位,也可以布置在靠近槽體端部。當槽與出料泵布置在一起時,則液面計應布置在操作泵時宜觀察到的液面變化的方位。液面計的上部管口可設在槽頂或殼體側上部位,下管口可設在槽底部或殼體側下部,如附圖四、五、六所示。 2.0.3 平臺的布置規(guī)定如下: 2.0.3.1 容器上部設置平臺時,平臺面應低于在平臺上操作的所有管口法蘭面不小于150mm。容器下部若需設置平臺時,則平臺的高度要便于接近儀表和人孔,但平臺不得影響對液面計的觀察。如附圖一、三、五所示。 2.0.3.2 成組布置的容器,可考慮設置聯(lián)合平臺,用于操作同一高度上的閥門和儀表。聯(lián)合平臺至少應設兩個梯子,如果各容器操作溫度不同,膨脹量不同時,平臺要采用鉸接或脫開槽體。如附圖七所示。 2.0.4 隔斷設備用的閥門,在條件允許時,宜與設備上的管口直接相接或盡量靠近設備。與裝有劇毒介質的容器相連接的管道上閥門,應與設備管口直接相連。采用雙閥的管道,兩個閥門之間應設一段短管,不宜將兩個閥門與設備管口直接對接串連。 2.0.5 立式容器若采用裙座方式支撐時,容器底部的所有管口應采用管道把接口法蘭引到裙座外側,裙座內不得安裝法蘭和閥門等,如附圖一所示。 2.0.6 臥式槽的頂部管口通常位于一條線上,管道布置時應采用90°彎頭轉向與管廊或相關設備相連,并應特別注意管口的間距要滿足閥門操作的需要,如附圖四、六所示。 2.0.7 容器底部的管道沿地面敷設時,管底或保溫層底部距地面最小距離為400毫米。 2.0.8 容器下部的管道布置當考慮有人員通行時,其管底距操作面的凈距不小于2.2米. 如附圖五所示. 2.0.9 容器頂部的管道布置,若無特殊要求,第一個彎頭之前可不設直管段或直管段盡可能短。 2.0.10 容器上設有安全閥時,安全閥出口管道應坡向火炬(或泄壓)系統(tǒng)的干管,并從上方接入火炬(或泄壓)干管。 為滿足上述要求,安全閥需要安裝到鄰近的高位平臺上時,應該算安全閥入口管道的壓力降不超過其定壓值的3%。 2.0.11 容器入口管道為重力流時,管道布置應有坡度,并坡向容器,一般坡度為1‰~5‰。 2.0.12 容器和其它設備之間,應避免用管道對中直連。當管道很短只能直連時,應采用撓性管連接。 2.0.13 允許向大氣直接排放的放空管道設計見《放空與放凈配管設計規(guī)定》的有關條款。在排放管的最低處應設置10左右淚孔,以防管內積存雨水或雪水。對有壓排放管道,應設置合理的牢固的支架,以防排放時出現(xiàn)管道振動。 2.0.14 容器頂部距地面或樓面在4.5米以上,且其頂部安裝有需檢修的部件時,應設置平臺。 2.0.15 凡裝有閥門、取樣口、儀表和其它需手動操作的地方,在地面或樓板上無法直接進行操作時,均應考慮設置平臺或爬梯。當液面計上部接口超過操作面3米時,應設爬梯以便觀察和維修。 2.0.16 臥式槽的人孔設在封頭上時,若人孔中心高于地面或樓面3米時,需要設置人孔平臺。平臺面距人孔中心應在750~1250毫米范圍內,最佳高度為900毫米。 2.0.17 立式容器頂部若設置全周平臺時,在配管區(qū)域一側的平臺上方的管道布置應考慮人員通行所需的高度。 2.0.18 當容器頂部的檢修部件不能使用汽車吊進行吊裝時,應在容器的頂部設置吊柱,并在檢修區(qū)一側留出足夠的吊裝空間。 2.0.19 在立式容器上方或下方設有攪拌器時,管道布置應考慮留出攪拌器檢修和抽吊攪拌軸所需的足夠空間。 2.0.20 容器在有可能發(fā)生基礎下沉時,管道上應設置一段撓性管。 2.0.21 當爬梯一側或兩側布置有儀表時,為方便觀察,儀表表頭應朝向爬梯一側。 2.0.22與容器相連的空氣管、蒸汽管、水管等公用工程管道,在靠近設備管口處要設切斷閥,并且在切斷閥之前安裝止回閥,防止工藝介質倒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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